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会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体现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导向。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学科遴选评价体系,突出考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 长:桂宇晖
副组长:王超
成 员:李月、王雅溪、张茵、张媛、陈娜
秘 书:刘娉、何芷妍
2.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王超
成 员:朱华杰、李梓溪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安排)。
(一)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本专业学习类排名前10%,学习类平均分85分以上,学习类平均分指1-6学期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他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
(二)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A类计划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 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
3. 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五、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
1.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要求填写免推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选拔细则评定审核。
2.学院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3.学校分配学院推免指标14个,其中非艺术类专业分配推免指标4个,工业设计、广告学为非艺术类专业,每专业各分配推免指标2个。
艺术类专业分配推免指标10个,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基础名额 | 竞争名额 |
产品设计 | 2 | 2 |
环境设计 | 2 |
动画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合计 | 8 | 2 |
六、推荐程序
1. 9月9日前,学院、校团委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召开班团会等多种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的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2. 9月9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
3.9月10日前,工作实施细则需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备案自行公布或未予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4. 9月10日-9月15日,学生填写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15日下午5:00前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学院。相关附件材料(原件+附件),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5.9月16日-9月19日,学院进行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专家评委不少于7人)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且将结果进行公示。
6.9月19日,学院将公示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排序),分别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9月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8.9月27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七、其它说明
1.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程打印出来。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公示前必须全部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2. 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必修课学习成绩分。计算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需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综合考核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
3.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7人),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可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科研成果所有人(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每位评审专家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还需组织B类计划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原则上已作为B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审核鉴定及答辩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示。
通过审核鉴定及答辩的B类计划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 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八、工作要求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的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1.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成绩管理、加分项审核、科研成果审核、学生综合评价、学生报考院校等各环节强调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2. 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 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 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5. 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教师、辅导员要确保信息公开,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关心的涉及推免的话题,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学院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联系地址,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6.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149
学院监督邮箱:370298353@QQ.com
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
2.2024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
3.武汉工程大学学术期刊分级名录(2017年版)
4.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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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